中國石油石化商務網8月24日訊,8月15日消息,今年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實施10周年。為維護電力市場秩序和市場成員合法權益,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簡稱《規則》),為我國電力市場建設規范了“通用語言”,提供了統一“度量衡”。
《規則》明確了市場經營主體、電力交易機構、電力調度機構、電網企業等各類市場成員在計量裝置管理、計量數據管理方面的權利與義務,奠定計量數據質量基礎,提升計量數據管理水平。在計量管理方面,《規則》要求市場經營主體應具備獨立計量條件,計量裝置應滿足最小結算單元要求并安裝在產權分界點,計量數據要滿足結算最小時段和周期要求。在結算模式方面,《規則》要求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地區原則上采用“日清月結”結算模式,非現貨市場地區按自然月結算,輔助服務及零售市場則按各自規則清分后按月結算,統一了全國電力市場的結算周期和流程。在電費收付方面,《規則》結合電力市場建設運行實際,規范了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電費收付流程要求,規范了增值稅發票開具、電費結算協議簽訂、承兌匯票使用等管理內容。
這是我國首部全面規范電力市場計量結算的基礎規則,將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規則》出臺后,標志著以《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為基礎,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規則為主干,信息披露、市場注冊、計量結算為支撐的電力市場‘1+6’基礎規則體系構建完成,為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奠定堅實規則基礎。”國家能源局監管司有關負責人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