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石化商務網10月29日報道,10月18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發展試點示范的通知》。
通知指出,到2025年,組織實施一批技術先進、經濟效益合理、具有較好推廣應用前景的示范項目,推動形成一系列相對成熟完善的支持政策、技術標準、商業模式等,有力促進可再生能源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發展。
通知指出,示范工程涉及技術創新、開發建設、高比例應用三大類。其中,技術創新類包括深遠海風電技術示范、光伏發電戶外實證、新型高效光伏電池技術示范、光熱發電低成本技術示范、地熱能發電技術示范、中深層地熱供暖技術示范、海洋能發電技術示范、新能源加儲能構網型技術示范8項內容;開發建設類包括光伏治沙示范、光伏廊道示范、深遠海海上風電平價示范、海上光伏試點、海上能源島示范、海上風電與海洋油氣田深度融合發展示范、生物天然氣產業化示范、生物質能清潔供暖示范、地熱能發展高質量示范區9項內容;高比例應用類包括發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綠色能源示范園(區)、村鎮新能源微能網示范3項內容。
通知要求,示范項目應具備技術先進性,所采用的技術路線、工程裝備應達到業內先進水平,工程投資及收益合理,經濟評價可行;應具有突出的設計理念、創新成果、示范效果,重點體現在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促進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