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石化商務網消息,8月28日記者獲悉,集團公司于近日印發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建設和監管系統運行工作手冊(試行)》(簡稱《工作手冊》),為各單位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體系和規范數據上傳提供重要參考。
2018年10月以來,集團公司按照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加強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建設等規定,制修訂《集團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等系列規章制度,建成“三重一大”決策和運行監管系統,實現與國資委監管系統對接。
為進一步提升各單位“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治理主體和決策程序的清單化、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集團公司黨組辦公室、信息管理部梳理國資委和集團公司有關要求,組織匯編成《工作手冊》。《工作手冊》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對“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和程序,以及通用事項清單進行介紹;第二部分對監管系統應用和數據報送工作進行說明;第三部分對各單位反映比較普遍的16 類問題進行解答。其中,重點回答了決策主體劃分不清、黨組織前置把關內容泛化、企業上線標準認識不準確等問題。
在決策程序的安排上,按治理主體類型的不同區別對待:一類是非獨立法人企業和僅設執行董事的獨立法人企業,將前置研究討論和決策程序合并,采取召開黨委會的形式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另一類是設立董事會的企業,由黨委會和董事會討論決定職責權限內的“三重一大”事項。在部分決策事項的范圍上,創新了“按年度劃分”方法。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以及重大決策事項中的經營(投資)計劃、財務預決算、資產處置計劃及調整事項,劃分方法由按額度調整為按年度,凡屬于年度計劃內的、階段性的決策事項,不再列入“三重一大”事項范圍。在監管系統上線的條件上,明確了各級法人企業具體上線標準。法人企業上線應同時滿足四個條件:正常營業、決策主體規范、“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健全、具有“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和決策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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