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石化商務網消息,3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廣西化工園區認定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化工園區存在以下否決項之一的,直接判定為認定未通過。
(一)按《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判定為高安全風險(A類)的;
(二)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
(三)入園項目有淘汰類,或不符合國家產業布局、園區主導產業定位,或違反地方“禁限控”目錄的。
化工園區申請認定未通過的,給予6個月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未通過認定的,取消化工園區定位。取消化工園區定位的園內化工企業優先鼓勵搬遷轉移至合規的化工園區,或設立化工重點監測點。
《征求意見稿》強調,已認定化工園區的設區市原則上不能再新建化工園區,確因產業發展需要新建化工園區的,由設區市政府進行置換后重新申請認定。被置換園區予以取消化工園區定位,園區內的原有化工企業限期搬遷至新建的化工園區。



